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王迎春行政处罚的公示

归口部门:教育局 类型: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 截止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六卫医罚〔2020〕017号

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处罚相对人名称:王迎春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迎春

处罚事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家中从事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0-8-13

处罚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