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王迎春行政处罚的公示
归口部门:教育局
类型: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
截止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六卫医罚〔2020〕017号
处罚程序:一般程序
处罚相对人名称:王迎春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迎春
处罚事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家中从事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0-8-13
处罚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