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3季度企业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6]78号)的文件规定,为全面落实全市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扶持工作,经审核,以下24家企业符合申请2020年第3季度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并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公示期: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30日,公示单位如下:
1、南京润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南京本一杰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3、南京米多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4、吉宝通讯(南京)有限公司
5、巨能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6、南京讯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7、南京东坚仓储货架制造有限公司
8、南京明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南京金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南京翔宇纺织制造有限公司
11、南京劲拓机械有限公司
12、南京泰永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南京市江宁区友丰餐具消毒中心
14、南京合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南京惠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6、南京谦之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7、南京爱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8、南京华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19、南京市江宁区华星包装材料厂
20、南京爱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开发区分公司
21、南京爱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园分公司
22、南京爱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
23、江苏博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4、南京世茂彩虹重症儿童安护中心
如对公示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受理电话:025—52168765
江宁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2日